?倦鸟正吻着天空01 在那个夏天之前,陆..
儿媳指控公公强迫与其生子 公公暗中调换孩子
22岁的小玲指称“公公”用强迫手段与其所下一个儿子,起诉索要抚养权和抚养费。进入诉讼程序后,这起纠纷竟意外迭起:“公公”站出来说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“儿媳妇”所生;本报记者调查得知:当初所生的其实是一名女婴,而且早就死亡;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亲子鉴定现场,追踪采访的电视台遭遇暴力,价值数数万的设备被砸坏;而亲子鉴定的结论让情况显得更扑朔迷离:双方都想要到抚养权的这个孩子,竟然跟谁都没有丝毫血缘关系…… 目前,昆明市公安局将介入调查此事。 “儿媳”:我的儿子是“公公”的 “公公”:孩子根本不是你的 儿媳:公公骚扰后怀孕 小玲2岁时父母离婚,她跟了父亲,她说, 2002年7月底,经姑妈介绍,她来到在昆明做生意的彭小强家,准备给彭的大儿子彭家株做媳妇,然而,到了彭家她才清楚:彭小强有两个儿子,都是弱智,什么都不懂。到彭家后,她单独住一个房间, 她和“丈夫”之间既无夫妻之名(未办理结婚手续),也无夫妻之实。 虽然感到上当,但由于彭的妻子对她很好,让她“第一次感受到了母爱”,于是对彭夫妇叫上了公公、婆婆。全家人对外都统一口径称:她是彭家的大儿媳妇。 当年11月16日,小玲在云南妇产科医院生下了一个儿子。小玲哭着告诉记者:在“公公”彭小强一再的骚扰、威胁和利诱下,她被迫与对方发生了多次性关系。这个孩子全家人对外都称是彭小强的孙子,其实,是他的儿子。那年,小玲才19岁,彭则已经52岁。 公公: 孩子不是你生的 由于生孩子后无奈的搬出了彭家,母子分离的小玲为要回孩子,向西山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权,并由孩子的亲生父亲即她的“公公”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。在起诉书中,她对孩子父亲是谁的问题,做了简单的描述。 就在法院刚刚立案时,彭小强一家人传出话来,称自家这个孩子根本就不是小玲生的,小玲没有任何权利的资格就这个孩子的问题来打官司。这一说法让小玲感到“非常荒唐”。“我怀孕期间都是公公一家人陪我去的医院,有很多邻居和医生都可以证明这就是我的儿子。至于公公承不承认认是他的儿子我多不是很在乎了,孩子是我身上掉下的肉,现在我只想把他要回来。” 无奈 双方要做亲子鉴定 对于“‘公公’是儿子亲生父亲”这一说法,小玲和“公公”彭小强始终各执一词,且言之凿凿。这起抚养纠纷的审理一时陷入尴尬境地,案情更是显得扑朔迷离。 法院原定于7月11开庭,因故未能按期审理。但彭小强首次以被告人身份向法院提交的一份《答辩及相关情况说明》:“1、小玲是我的儿媳妇,我儿子和她没有办理过正式的结婚手续,属于非法同居的关系。建议追加我儿子彭家株为被告,解除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。2、小玲到我家后,确实生了一个小孩,但是2003年11月17日在昆明市儿童医院临产时已经夭折(医院下达死亡通知的时间为18日凌晨2时)。小玲住院生小孩的病历上记得清清楚楚,病历能够证明她所生小孩已经夭折。3、现在的小孩是我在其他医院抱养的,由于涉及到许多隐私,我对此不在(再)赘述。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,希望法院审理时照顾这个隐私。4、从一次性了断纠纷的角度出发,建议贵院对小孩进行DNA鉴定。5、对于小玲在诉状中捏造事实的行为,本人将另案进行起诉。” 为证明各自说法,当事双方纷纷提出做亲子鉴定的申请。 对话 “ 她这样说拿证据来”小玲说儿子是和公公生的,公公称孩子不是小玲亲生的,这是怎么回事?本报记者特意找到彭小强在昆明广丰家电批发市场的商铺进行采访。记者一再询问:“请问彭小强在吗?”一位老板摸样的人(神情慌忙):我是店里工人,彭不在这里。另外一名抱着孩子的婆婆说:我是隔壁来看热闹的。记者离开后,调出刚才所拍图片资料给小玲看,她非常肯定的说:这个老板摸样的人正是她的"公公"彭小强,也就是她儿子的父亲,而老太也就是她的“婆婆”,所抱孩子正是她的儿子。在与彭小强第二次接触过程中,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了,记者问,为何上次在商铺中他要躲避采访,不敢承认自己就是彭小强,他的反应是沉默以对。记者:“小玲称你才是孩子的父亲,那你究竟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呢,还是爷爷?”彭在支支吾吾达十几分钟后,回答:“她凭什么这样说?她这样说要有证据嘛,证据在哪里,你让她拿出来看看。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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